珠海市交通局关于2004年度道路运输证查验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根据省交通厅《关于集中开展道路运输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04]1710号),决定从2004年12月15日至2005年2月28日开展珠海市2004年度道路运输证查验工作。重点查验运输车辆的技术条件、经营行为和缴纳运输管理费情况。 "大吨小标"车辆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恢复吨位手续,查验时仍未办理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罚。请经营者到车籍注册地运政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查验手续。
香洲区:珠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梅华西路62号一楼交通业务服务大厅),电话:251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