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快消防部队抢险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步伐。特勤消防站和配备抢险救援班的普通消防站除常规装备外,应配备化学和毒气侦检、堵漏、洗消、破拆、救生、通信、照明、排烟、警戒、输转等灭火抢险救援器材。各消防站要按照国家标准,配足配齐空气呼吸器、避火服、防化服、隔热服、救生安全绳、消防员紧急呼救器、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
四是加快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河南省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临颍县杜曲镇、舞阳县北舞渡镇、召陵区召陵镇要采取政府出资、单位资助的形式,聘用合同制消防员,年内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城市公安消防队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保护范围以外的38个乡镇要按照30%的比例(即临颍县、舞阳县各3个乡镇,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各2个乡镇),依托城市保安、联防、巡逻等综治队伍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队伍以及农村民兵组织,年内建立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逐步缓解当前公安消防队伍警力不足、分布不均、装备滞后的矛盾。
五、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
一是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体系,紧紧依托社区居委会、社区中介组织、志愿者队伍以及驻社区单位,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当地社区消防工作的指导,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2006年,源汇区、召陵区、郾城区要按照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有关标准,建成2―3个消防示范社区,建立区域联防组织,健全区域联防制度,有效开展消防工作。
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认真贯彻《
河南省农村消防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第87号令),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在各乡镇普遍建立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宣传和季节性消防检查,设置可供消防车使用的水源,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各县区要分别建立3-5个农村消防工作试点,新规划、改造的村镇主要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公共场所、火灾危险场所要符合安全布局。农村各经济组织要健全消防制度,落实防范措施,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农村火灾多发的势头。
六、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一是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创建文明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教育”等活动之中,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指导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建立消防宣传工作网络,在全市城镇主要出入口、街道、广场等显著部位设置大型公益广告不少于30块。加强消防安全基础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培育消防宣传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