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保障消防经费投入
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6―8%的标准,尽快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在现有消防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原则上各县区消防大队业务经费年增加比例不低于5%。要根据当地城市规模、人口、经济发展状况,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解决当地消防装备不足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的问题,并将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文职雇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尽快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大力加强城镇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已发布实施的消防专业规划,尽快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及工作目标责任,认真抓好消防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舞阳县城关镇、北舞渡镇和临颍县繁城镇年内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发布、实施等工作。
二是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市政消火栓完整可用。消火栓建设要与老城区拆迁、道路拓宽改造和新区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暂无城镇供水管网的,要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2006年,市区补建市政消火栓140个,临颍县、舞阳县各补建市政消火栓30个,以解决消防水源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快疏通消防车通道。坚决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开辟消防车无法进入地带的消防车通道。
四、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加强消防部队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消防队(站)的建设。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保护范围扩大、保护对象增加等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标准增建小型消防站,增强公安消防部队实力。2006年,市区要完成特勤消防站主体工程建设;源汇区在源汇新区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同步规划建设1个标准型消防站,同时对沙南繁华商业区企业专职消防力量进行整合,尽快筹建1个小型消防站。召陵区要做好区消防大队营院征地工作,争取年内动工兴建。
二是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市区特勤中队要配备举高消防车1辆(达到国家标准的70%)、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达到国家标准的50%),并按《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特勤装备。按照省政府确立的“执勤中队普通消防车必须达到4台以上”的目标要求,舞阳县应购置一辆举高类消防车,临颍县应购置一辆重型消防车,召陵区应购置一辆普通消防车,并与驻地企业消防力量整合,以达到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