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漯政办[200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二○○六年三月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政〔2004〕1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城镇公共消防体系的通知》(豫政〔2004〕5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06年2月26日我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河南省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消防安全工作既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责任目标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考核,严格检查,严格整改,狠抓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下功夫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作为消防安全主体的责任,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络。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设施有效、措施落实”,实现消防工作“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