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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二)申报评审各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指导下能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一般现场技术工作;

  (3)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

  (1)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

  (3)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

  (4)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

  3、工程师

  (1)较系统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较复杂的研究、设计工作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或技术管理问题的能力;任现职期间,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持有单位的有效证明;

  (3)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1篇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

  (4)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5)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高级工程师

  (1)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现场技术或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能独立或为主承担重要研究课题、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能解决本专业技术疑难问题,并取得较好成果与社会、经济效益;任现职期间,担任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技术负责人;

  (3)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有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总结。省属单位和设区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论文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1SSN刊号,不含增刊,下同)上发表,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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