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与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出发,从扎扎实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出发,认真做好高校贷款工作。
二是在制订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中,要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并在总体规划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高校实际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项目及适度的贷款额度。
三是强化高校贷款的责任意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要本着对国家和事业负责的态度,提高风险意识,完善决策程序,增强法制观念。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情况要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四是坚持效益第一的思想,在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动脑筋、想办法,挖掘内部潜力,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调度资金,减少贷款额度,有效地降低贷款成本。
(二)目标任务。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保证高校财务正常运转,实现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校贷款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贷款风险意识,合理确定贷款规模,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银监局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省教育厅、财政厅要定期发布高校贷款风险警戒线。超出警戒线的学校要制定具体措施,逐步使其贷款降到警戒线以下。山东银监局要及时向各有关金融机构通报超过风险警戒线的高校名单。
三、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的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大政府投入。省财政要逐步提高生均拨款定额,并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高校基本建设和支持高校内涵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高校的投入,尽快提高生均财政拨款额度。
(二)优化贷款结构,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各银行要加强对高校贷款到期偿还情况的预测,实行“一校一策”差别化管理。一是对符合条件、但贷款期限不合理的高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进行将短期贷款调整为长期贷款的尝试;二是对超过警戒线的高校,要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确保按时还息;对已形成不良贷款的,抓紧实施债权保全和风险化解措施,减少损失;三是对涉及多家银行且数额较大的高校贷款,可研究调整为银团性授信俱乐部方式,由一家主办行牵头,共同研究贷款管理和风险化解措施;四是继续支持高校合理的新增贷款需求,对新增贷款要根据实际用途和项目建设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切实加强贷后管理,改进支付方式,努力提高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