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6]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88号)精神,结合漯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抓住药品质量、违法药品广告和药价虚高等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全面落实,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水平及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以有效监测;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受到惩治,涉药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行为,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
按要求做好退审品种的自查自纠及注册品种的核查工作。对我市2001年以来批准上市但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品种,开展原料药生产工艺、药品处方及其生产工艺、注册标准、规格、有效期和储存条件、原辅料的使用情况、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方面变更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生产批准文号重新普查登记工作。严格医疗器械产品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临床研究评价和产品说明书等重点环节的审批,清理不属于Ⅰ类医疗器械产品等违规申报、审批的产品,并依法处理。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主要任务是全面检查GMP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不按GMP组织药品生产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