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员是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
定额是财政部门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的可能,对基本支出项目所制定的指标额度。
第七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制定定额标准要以公平为前提,均衡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水平;
(二)切实可行。制定定额标准要量力而行,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水平,做到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三)科学规范。制定定额标准要规范化,制定方法要具有科学性;
(四)逐步完善。制定定额标准要先易后难,逐步扩大定额标准项目的范围。
第八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程序和办法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方针、政策,结合财力状况,参照社会物价水平及单位的工作量、人员、资产等数据资料制定定额标准。
(二)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的特点,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合理的调整、归并,确定基本支出定额项目。
(三)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具体项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它人员经费等。对人员经费暂不制定定额标准,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标准执行。
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内容两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等、印刷费、招待费、咨询费、出国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内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为规范定额管理工作,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划分为若干类档。依据各类部门、单位工作量、占用的资源和相关历史数据资料,以人或物为测算对象,确定各定额项目的单项基准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