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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试行意见

  4、在专业技术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

  四、评价方法

  绿色通道评审根据理论与业务知识、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及效益等三个要素进行结构式量化评价,按百分制评分(详见附件)。各要素权重分配为:理论与业务知识占20%,专业技术能力占40%,业绩成果及效益占40%。理论与业务知识考核和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由专家组完成,业绩成果及效益评估由专家组与职改部门共同完成。

  绿色通道评审方法多样化,可采用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听课说课、现场操作、调查评估等多种形式进行量化评价。系列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系列和专业的特点选择和制定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具体方法和工作程序,以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为社会和行业所公认。

  五、评审组织

  绿色通道评审组织由理论与业务知识考评组、专业技术能力考评组和业绩成果及效益评估组构成,每组7人。理论与业务知识考评组、专业技术能力考评组由市职改办从本市专家库按专业选定,若需评委库以外的专家,由市职改办统一聘请。业绩成果及效益评估组由4名专家和3名职改办等相关人员组成。

  六、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考核推荐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单位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推荐组由单位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7人以上组成。重点考核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如: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业绩能力、成果贡献等。经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人员同意方为通过。考核通过人员的材料还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系列主管部门。人事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还须将申报材料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再报送系列主管部门。

  (二)资格预审

  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将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报市职改办预审,预审通过人员方可提交评审。

  (三)资格评审

  绿色通道评审时,各要素量化评价独立进行,评分结果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各要素的得分,各要素合计总分不低于80分,且“业绩成果及效益”达30分以上者为通过。量化评分实行记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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