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转发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粤人发〔2007〕25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知识产权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07年联合开展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5号,下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 省人事厅和省知识产权局联合成立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广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 请各地级以上市、各单位按照《通知》中提出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实施。
三、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共推荐先进集体3-4个,先进工作者2-3名,请各地级以上市、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为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及各知识产权局共同审核上报。
四、 请认真组织填写“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或“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见《通知》附件),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字数在3000字以内)一式3份,于2007年9月10日前报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广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广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靓薇 陈劼
联系电话:020-87680604、87688748
传 真:020-87683021
通信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1108房
邮政编码:510070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广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中铎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赵伟光 广东省人事厅常组副书记、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