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青岛市“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意见的通知

  企业作为继续教育的主体,要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消化吸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要以继续教育推动产学研的结合,鼓励企业创建学习型组织。“十一五”期间,力争使企业继续教育率达到90%以上。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分级分类开展“四新”教育。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广泛开展“四新”继续教育,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其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学习“四新”基本知识,参加实际技能和创新训练,提高岗位适用和创新能力;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拓宽知识面,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最新动态,提高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和创新研发能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重点研究解决重大技术课题,提高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进行重大科技创新的能力,发挥引领科技前沿的带动作用,努力成为技术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各行业、各领域既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四新”教育活动,也要采取课题攻关、技术改造、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和自选自学等形式,定期开展“四新”教育活动。“四新”继续教育的计划、内容和形式主要由行业、领域组织确定,并报送各级人事部门备案。对经相关部门备案开展的继续教育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单位实施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推进继续教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省出台的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进行调研,为修改《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证书管理,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聘、执(职)业资格认定和注册的重要依据之一。健全继续教育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继续教育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强化质量评估。对继续教育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要进行总结推广,对为继续教育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力争到2010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使全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四)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继续教育网络。一是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驻青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源,先在六大领域中建立“653工程”师资库,然后逐步在其他领域建立相应的师资库。师资库要选配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人员,实行专兼结合,以兼职为主。二是加强继续教育课程和教材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增强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和筛选公需科目教材,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和筛选本行业领域的专业科目教材。三是加强继续教育基地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继续教育基地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现有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四是加快继续教育远程网络服务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各行业领域的网络资源,精心设计各种培训课程,建立上下连接、互通有无的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程网络继续教育。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