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青政发〔2007〕1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7〕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水平是经济、科技、教育、环境和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是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在更高层面和更深层次上实现质量振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富民强市目标,促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十五”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的通知》(国发〔1996〕51号)精神,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质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区域质量工作发展不平衡,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加快质量振兴的措施和体系还不健全,参与国内外市场和区域间的竞争实力还不强。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解决好当前质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质量兴市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质量第一”的理念,按照以质取胜的方针,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主线,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立足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做强做大现代制造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工作体系,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