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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300号)的要求,从2007年7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一律使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范围

  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仅适用于上门申报的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双定户、电话语音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暂时使用旧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上述三类小规模纳税人启用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填表说明

  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税款所属期2007年7月份纳税申报时,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报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有关栏目,“本年累计”栏应为税款所属期2007年1月至7月的累计数。其他栏次的填写标准请参考《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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