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标准化提供公共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和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和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1.推动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纳入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等方面积极提交国际、国家标准提案,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道路,加快产业化进程,并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支持企业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鼓励以企业和科研机构为主体,积极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争取制定国际标准的主动权;抓住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改革的有利时机,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工作。
3.培育标准化示范企业。在全市农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标准化基础好的企业,实施以下标准化建设:一是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建立企业标准化战略;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三是建立研发与标准相协调的机制,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
4.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准入等有效措施推动支持企业取得国外产品认证和积极实施国外先进管理体系标准,提升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重点突破,加速提升青岛标准化水平。
1.加快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标准是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源头。要重点抓好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打造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目标,结合我市优势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化、外向度较高的特点,进一步健全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严格实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产品出口竞争力。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管理和监督,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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