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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地)、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暂行规定》的通知


  专科学校、成人高校:

  市(地)属科研所          15-20    35-45

  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其他科研单位  10-15    30-40

  五、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学校类别           高级职务% 中级职务%

  中等师范学校         20-25   35-45

  在校生千人以上的中等专业学校 15-20   35-45

  其他中专、成人中专、各级干校 10-15   30-40

  六、中学(含职业中学、职业中专)、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中学教师

  学校类别               高级职务% 中级职务%

  省一级达标学校            20-30   35-45

  省二级达标学校、市(地)进修学校   20-25   35-45

  省三级达标学校、县(市、区)进修学校 15-20   35-40

  一般完中、市(地)重点职中和职专   10-15   25-40

  一般初中校、成人中专、

  一般职业中学和职业中专        5-10    25-40

  (二)小学教师

  学校类别                小学高级职务%

  省级示范小学              50-55

  市(地)、县(市、区)直属小学,附小  45-50

  省级农村示范小学、中心小学       35-40

  乡(镇)完小、初小及其他小学      25-30

  (三)幼儿园教师

  学校类别            小学高级职务%

  省级优质幼儿园         45-50

  省级标准幼儿园         35-40

  各级实验幼儿园         30-35

  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    25-30

  其他合格幼儿园         20-25

  七、技工学校教师

  单位类别          高级职务%   中级职务%

  国家级重点(含高级技校) 15-25     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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