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绿色通道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业绩成果

  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2、近3年获副省级市科技成果二等奖(前三名)以上1项,凡获高一等级奖的可以顺延增加一名,最高限至第五名。同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两项二等奖可等同于一项一等奖,依此类推(全军奖项相当于省部级奖项,军区相当于市局级奖项)。

  3、近3年,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项,或取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项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源论著3篇。

  4、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含译著)2部,每部字数在12万字以上。

  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以上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在国外取得本专业博士以上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经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确认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评价方法与评审组织

  绿色通道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申报者先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考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合格者方能参加评审。

  评审根据理论与业务知识、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及效益等要素进行量化评价。按百分制评分,(详见附件)。各要素权重分配为:理论与业务知识占20%,专业技术能力占40%,业绩成果与效益占40%。

  评价根据不同专业采取面试答辩、现场操作、病案评估等方法进行。

  绿色通道评审组织由理论与业务知识考评组、专业技术能力考评组和业绩成果及效益评估组构成,人员由市卫生局职改办和市职改办从厦门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库中按专业选定,每组7人。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考核推荐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单位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推荐组由单位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7人以上组成。重点考核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如: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业绩能力、成果贡献等。经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人员同意方为通过。考核通过人员的材料还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市卫生局职改办。人事关系由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人员,还须将申报材料送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盖章后,再报送市卫生局职改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