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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7〕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启动标准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1.2 成立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 指挥部职责
  2.2.2 成员单位职责
  3 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4 应急救援程序
  4.1 事故报告与报警
  4.2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4.3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4.3.1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4.3.2 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4.4 在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区域应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5 附则
  6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明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全市安全和社会稳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坚持生命救助第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1.4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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