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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加强农村食品流通及监管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信息网建设,开展农村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提高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专、兼职队伍,延伸监管触角,强化基层监管,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取得根本性好转。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公安部门要认真梳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涉案线索,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集中力量侦破重大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的方针开展联合打击工作,查明假劣食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的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摧毁整个犯罪网络。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重大线索,要与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查处对策,共同挂牌督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特点,按照责权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合理、措施得力、监督考核有效。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济南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济政办发〔2006〕34号)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监管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争取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要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实行“黑名单”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规范生产经营,自觉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三)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资源。以市食品安全网等网站为载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等制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信息披露、工作交流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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