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整顿食品流通经营秩序。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等问题。重点开展对28类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市场检查与查处工作,严把进口食品安全关,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
2.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构筑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准入自律防线。
3.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着力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
(四)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1.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等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上述食品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健康。
2.强化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3.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饮用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生活饮用水、中小型餐饮单位、学生营养餐配送、集体用餐和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专项治理力度。
(五)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持纠建结合和疏堵结合,加强对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安全卫生监管,加大对前店后坊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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