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备案情况的通告
(锡劳社财[2007]6号)
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年金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苏劳社[2005]62号)规定,以下10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通过我局第二批备案,可以在我市行政区辖内开展企业年金相关业务,现予通告。
一、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2家: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4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支行、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
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1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四、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4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