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的核心,统筹补偿方案要与基金规模相适应,不能因为担心基金透支,未经科学测算人为缩小受益面,降低受益水平,也不能盲目追求提高受益面和受益水平而超出基金承受能力。各县(市、区)要对运行以来的补偿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准确测算,科学确定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等基本参数,既要避免结余过多,也要防止基金透支。
市合医中心要对现行“一县一策”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进行分析评价,对试点过程中认识比较一致、效果比较好、农民满意度比较高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对一些能相对统一的补偿参数和管理程序,如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报销凭据和程序以及基金管理环节等,实行全市统一标准,尽可能使统筹补偿方案科学规范。
四、加强定点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监管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直接关系参合群众受益,影响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效果。首先,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优进劣退管理机制,真正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其次,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自管自律机制,形成与新农合相匹配的运行体系。第三,要大力实施定点医院直接减免制。目前我市县域内就医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定期向经办机构核销的补偿模式极大方便了参合农民,下一步,在市级定点医院也要实行这种方便快捷的模式,实现参合农民市域内就医的直接补偿。第四,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使用率,降低非补偿范围内检查项目开单率,对分解收费、重复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
随着新农合的全面推进,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监管任务越来越重。财政、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基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封闭运行模式,加强流向监控,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防止基金非正当使用。继续坚持和完善各级公示制度,增强基金使用的透明度,保障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要加强新农合机构和队伍建设。
目前,除古交市、晋源区和万柏林区外,其他县(区)的乡派人员均未落实,其中娄烦县、阳曲县和清徐县的县级经办机构人员也未按要求配备齐全。各县(市、区)一定要把机构建设作为核心工作来抓,尽快完成队伍组建,保证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各县(市、区)机构建设的督查力度,确保新农合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