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山西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主管、社会整体联动、群众广泛参与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方针,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运输企业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着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集中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治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促进路面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和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全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安、交通、安监、发改、卫生、工商、司法、监察、农机、建设、宣传和安全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领导组负责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