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鲁台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7〕10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三届鲁台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七月六日
第十三届鲁台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
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承办,台湾工业总会、台湾商业总会、台湾工商建研会、台湾工商协进会、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协会协办的第十三届鲁台经贸洽谈会将于2007年9月19日至21日在潍坊市举办。为做好洽谈会的筹备与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这个主题,紧扣山东省的产业规划和发展重点,实行专题展览、高层研讨和对口洽谈相结合,突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对台交流与合作,推动台商投资山东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更好效益发展。
二、主要活动
(一)新闻发布会。
时 间:9月5日。
组织单位:省外宣办,省台办,潍坊市人民政府。
地 点:济南南郊宾馆。
出席人员: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领导,潍坊市政府领导,媒体记者。
(二)会见重要台商。
时 间:9月18日17:30。
组织单位:省台办,潍坊市人民政府。
出席人员:国家领导人,国台办领导,省、市领导,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与会重要台商,媒体记者。
(三)欢迎宴会。
时 间:9月18日18:30。
组织单位:省台办,潍坊市人民政府。
出席人员: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省、市领导,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与会台商、外商代表,各市代表。
(四)第四届台商大会。
时 间:9月19日9:00-10:30。
组织单位:省台办,潍坊市人民政府。
出席人员: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省、市领导,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与会台商代表,各市代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