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士康之夜”大型焰火晚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士康之夜”大型焰火晚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富士康之夜”大型焰火晚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富士康之夜”大型焰火晚会工作方案 

  为庆祝首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隆重召开,我市将承办“富士康之夜”大型焰火晚会。为了确保晚会圆满成功,制定本方案。
  一、燃放时间、地点
  (一)燃放时间
  2007年9月16日20:30-21:00(30分钟)。
  (二)燃放地点、观赏区及指挥部设置
  设立3个燃放区和1个观赏区,分别在胜利桥、漪汾桥、迎泽桥与管线桥之间的汾河景区内。
  燃放区:
  1#燃放区设在迎泽桥-管线桥之间汾河公园西岸中端,为A级燃放;2#燃放区设在管线桥-南内环桥之间汾河公园西岸中端,为B级燃放;3#燃放区设在漪汾桥-胜利桥之间汾河公园西岸中端,为B级燃放。
  观赏区: 
  设在迎泽桥-管线桥之间汾河公园东岸沙滩广场。
  指挥部:
  在观赏区两侧分别设置总指挥台和音响控制台。
  二、燃放规模及费用
  本次焰火燃放属A级燃放,由富士康集团赞助,选择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燃放技术水平的企业施放。观赏区布置、烟火施放钢架、会务及其它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三、工作机构
  成立“富士康之夜”大型焰火晚会领导组,统一领导各职能工作组开展工作。
  顾问:姬和平(市政协主席)
  组长:荣彤(副市长)
  副组长:燕和平(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薛新福(市委副秘书长)
      黄宝琴(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继承(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中(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孟德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荣琨(市建管委主任)
      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
      李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