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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六)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攻关,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围绕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振兴攻关计划,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精心组织质量攻关和群众性质量控制活动,切实解决一批重点产品和项目的关键质量技术问题,加快产品升级换代。进一步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质量工程师、注册计量师、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快培养标准、计量、质量等专业人才,有重点地引进和培养一批在行业中有重要影响力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储备,通过建立质量人才的引进、交流、晋级等机制,构建质量人才高地,把优秀人才集聚到质量工作中来,提升全市质量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鼓励企业家参加各类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自主创牌中的核心作用。
  (七)大力加强质量平安建设。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质量和品牌的乱评比活动和虚假广告。重点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把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诚信档案。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要加强宣传,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并向社会曝光。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防假辨假能力;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八)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各监管部门要统一行动,重拳出击,形成强大声势,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要限期整改。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物质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同时,鼓励大企业帮助小企业、小作坊提高生产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和食品放心乡镇、食品放心社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质量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质量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质量兴县(市)、区活动。各级各部门都要将质量兴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政府质量工作责任制,在引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为质量兴市创造良好条件。要落实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法定要求,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
  (二)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对质量兴市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定质量兴市考核指标,由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考核体系,并定期向全市通报。根据考核结果,对质量兴市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政府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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