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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各有关被调查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和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7)17号)要求,现对认真做好自治区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投入产出调查的重要作用

  投入产出调查是对全社会生产经营单位的投入结构和产出情况开展的一项重大综合性调查,每5年(逢2、逢7年份)开展一次。通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模型,可以深刻揭示社会再生产全过程各领域(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是实施宏观经济调控、进行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科学基础。认真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对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经济管理水平,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的组织领导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调查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调查资料涉及生产、技术、财会、供销、统计等各个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为了切实加强对自治区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由齐同生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自治区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检查督促国家调查任务的完成,审定自治区调查和编表方案,协调处理调查和编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调查任务的各市、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地区、本系统的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各有关被调查单位要根据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统一培训,认真学习调查方案和填报方法;根据调查任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相互配合,严格按照投入产出制度规定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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