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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7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7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乌劳〔2007〕8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新劳社法字[2007]6号)文件精神,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做好今年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制定《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7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并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处(室)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7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7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07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局按照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普法工作创新,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做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监督。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法制化建设,将领导干部个人的学法用法,上升为对领导班子的一体要求。继续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推进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将一般性地学习、应用法律知识,上升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贯彻到议事、决策、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中去。要学以致用,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不断提高本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加强对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把普法培训作为系统干部培训的一项必备的重要内容,围绕宪法、行政法、劳动保障法律制度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作为重点开展培训,规定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巩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领导班子的法制化建设。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行政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议事前学法、年终学法考试、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激励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法律培训、考核、考试制度,在开展日常普法学习的同时,计划全年举办法制讲座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劳动者的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年内计划举办各类普法学习班40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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