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六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安排
(乌劳政〔2007〕4号)
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
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六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按照市委宣传部和新华北路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全局系统开展第六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深化学习教育,掀起“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热潮
1、以“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为主题,以深入学习宣传《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融入到本行业的道德规范之中,通过举办学习班、座谈会、报告会、文艺活动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促进全社会公民道德意识、素质的强化和提高。
2、深入开展以“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扩大“三爱”教育的覆盖面。各单位要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由自治区文明办、新疆日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各族干部职工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内容的宣传,掀起“公民道德建设月”浓厚的宣传氛围。
4、各市民文明学校教学内容要以《首府文明礼仪学习手册》、《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行为规范》、《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守则》及“文明言行提示”等行为规范要求为内容,通过集中授课、分散自学、滚动式办班和听讲座、报告会等形式进行“三德”、“三观”、“三义”教育,并深入开展 “一日生活三文明”活动。
二、突出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
积极引导人们旗帜鲜明地坚持和提倡真善美,反对和抵制假恶丑,自觉把“八荣八耻”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的良好社会风尚与和谐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