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劳纪〔2007〕1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你们,望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有效的做好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附件: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全面实行作风评议制度的决定及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关于继续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按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局将全面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着力查找和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执政形象。
一、评议对象
(一)重点评议单位(6个)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医疗生育保险处
(二)自评单位(14个)
市技工学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局政治处、纪检室、办公室、法制监察处、就业处、劳动关系工资处、基金监督与财务处、培训处。
二、评议的指导思想
评议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努力强化干部职工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坚持服务群众、执政为民。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窗口建设、信访办理、务实节俭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动员教育、建章立制、检查落实、督察评议,着力推动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