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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保洁保绿协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招聘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8月16 日-8月21日(五天),报名结束后,由各区(县)负责统一招聘,于2007年  8月26日前全部结束,9月1日前人员全部上岗位,(各区(县)招聘上岗人员女性比例不得低于总招收人数的20%,少数民族比例不得低于总招收人数的25%)。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招聘合格者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支付,并增加200元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含个人应缴纳部分)之和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60%。

  (二)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来源。

  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由市级就业再就业经费承担,增加的绩效工资由各区(县)政府及市林业局(120名)承担。

  保洁保绿协管员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由市级再就业资金承担,暂定期限为一年,以后年度可根据市级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情况及承担能力,与各用工单位按一定承担比例进行适当调节。

  五、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程序

  由市级就业再就业经费承担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采取按季预拨方式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以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至各区(县)财政部门,用工单位负责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按月报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实、汇总报区(县)级劳动部门审核后到市级劳动部门进行备案,各区(县)劳动部门及财政部门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考核情况据实核拨至劳务派遣公司。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将根据上季度资金使用情况核拨下季度公益性岗位的各项补贴。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市林业局的保洁保绿协管员统一交由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管,其余人员由各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委托协议的方式交由公益性劳务派遣组织代管,并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与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区(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进行签证。公益性劳务派遣组织与各区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统一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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