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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畜禽养殖重点县市举办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技术培训班,全市培训400人次以上,涉及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法律法规和标准、合理科学使用兽药、禁用药品、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同时印发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宣传培训材料1000多份。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至9月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业部有关文件的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市、县(市)区动员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5日至9月底各地按照本地具体的实施方案,集中力量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中旬,市局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本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抓好落实。
  四、组织机构
  “福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吴建成局长为组长,聂德毅副局长、陈文辉副局长、赖颂辉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聂德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种植业指导处,并设三个整治小组。
  种植业专项整治组。由种植业指导处牵头,种植业指导处负责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的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植保、土肥站负责开展种植业生产环节的农业投入品指导,按农业标准化生产规程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绿办负责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同时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蔬菜、茶叶、水果和食用菌等生产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双孢菇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等行为进行检查。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畜牧业专项整治组。由畜牧局负责,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即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即以三聚氰胺、“蛋白精”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及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查。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相关工作。
  农业执法整治组。由执法队负责,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即以禁用农药、兽药为重点,开展农药、兽药专项检查。以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查。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和处理,禁止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农产品流入市场。负责牵头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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