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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
  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一是检查认证管理有效性。要全面检查各级管理机构认证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现状情况,同时检查“三品”认证申请者的资质变化有无及时申请变更改。二是检查生产经营规范性。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调查、了解和查阅获证单位各项情况。三是检查产品质量安全性。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同时,结合2007年度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抽检、绿色食品初级产品专项质量抽检和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三品”进行抽样检测。
  (五)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的执法检查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二是有否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没有设立的,有否委托其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三是有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四是有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行赔付制度。
  对农产品销售企业检查的重点,是对其销售的农产品有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以及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有否及时处置。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加快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按照200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安排,今年还要开展两次对全市各主要蔬菜生产县的蔬菜农药残留和对全市各县生猪瘦肉精残留例行监测,并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为契机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分析上报监督抽查结果,对于不合格的农产品,要依法进行查处。
  (七)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在畜禽、茶叶、食用菌、蔬菜和水果等生产优势县举办技术培训班,全市培训安全用药技术1万人次以上,涉及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有关农业标准、出口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相关要求、推广应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等。同时,印发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挂图1000张,培训资料5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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