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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四、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对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和管理。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的工厂和仓库要24小时有人值守,严防失控漏管。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严密的防范事故措施方案,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严禁使用氯酸钾生产和销售含有氯酸钾的产品。严禁超药量、超定员、超能力生产,严禁超级别、超定量、超范围存放经营,严禁储存、经营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各县区要抽调专门力量,定期对辖区内的乡镇、村庄、街道逐一进行拉网式清查,务必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对一些易用作非法生产储存的场所如农村猪圈、塑料大篷、废弃房屋等要重点检查。凡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点、作坊要坚决取缔,没收其生产设备和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和构建和谐漯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为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曹存正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刘风山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魏信、宋孟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志颖、市公安局副局长钮遂长、市工商局局长张君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敬环、市供销社主任孙耀甫、市交通局局长项瑞柱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廉忠任办公室主任。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成立两个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全市农村进行督查暗访。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抽调得力人员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拟制工作方案,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分解到每一个具体部门和乡镇、街道,分解到每一个行政村和村民组织,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人管,每项工作都有人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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