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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4.建立健全制度。各级机关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入手,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办事效率、阻碍加快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完善职责清晰、管理健全、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机关管理制度。重点是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面向群众、转变作风、服务发展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要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通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社区群众活动,机关干部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要组织各级干部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自治区、市、县、乡四级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保证每个村有1名以上机关干部驻村蹲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使群众充分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三)第三阶段:督促检查、听证考评(2007年3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风,通过有序组织群众参与,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听证质询和群众评风活动,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机关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开设热线电话、建立投诉中心、设立意见箱、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抓好群众投诉问题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要强化舆论监督,在区内各级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行政效能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开展群众评风活动。通过发放行风问卷表、下访征询、网上调查等形式,广泛组织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评议。

  3.搞好听证质询。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本级“两代表一委员”、作风建设监督员以及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组成测评小组,分赴有关部门召开听证质询会,对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和听证质询。邀请新闻媒体对听证质询会进行跟踪报道。听证质询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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