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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五日

郑州市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为保证,坚持“示范带动、全面发展、质量优先、服务至上、开拓创新、提高水平”的方针,突出抓好农村沼气建设质量和技术服务,努力实现我市农村沼气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0000座,培训沼气生产工900人;结合养殖业发展,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30处。
  二、工作步骤
  (一)实施阶段(4月1日-6月30日)。充分利用气温回升、少雨农闲这一沼气建设的黄金季节,抓紧时间,组织力量大力实施,掀起全市沼气建设高潮,完成目标任务的70%。
  (二)完成阶段(7月1日-10月15日)。做好已建池的规范安装和使用,对照任务加大力度,高标准、严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扫尾工作。此阶段要完成目标任务的30%。
  (三)验收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在各县(市)、区自查、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全市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验收,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发展沼气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建设管理机构,切实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经费、有车辆、有目标奖惩,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环保、建设、卫生、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开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格按照下达的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沼气巨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普及沼气日常管理和维护知识,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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