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果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果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水果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水果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居民水果消费安全,促进无公害水果生产,保障水果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06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和《郑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对市区水果实施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水果质量、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水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对水果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实行监控,切实保证对水果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测,确保我市水果产品质量安全。
  二、准入步骤和范围
  水果市场准入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进行。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在市区内大型水果批发市场试行,2007年10月1日起在市区全面实施。试点的4家水果批发市场是:郑州市果品物流中心(郑州市二环道)、郑州市二环道果品批发市场、郑州市华中水果批发市场、郑州市北陈五寨水果批发市场。
  本方案所称在市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是指: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的建成区,对水果批发市场(含建成区以外的市级以上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水果专卖店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水果全面实施市场准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