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的整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区消防设施的整治,消防住宅区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包含地下和架空层停车场),大量的电动车和摩托车集中停放点,电动车充电及因多种车型车辆集中停放造成消防安全隐患,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消防设施造成的消防隐患的整治。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五)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地下工程各种设备设施,如高低层配电房、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消防设施的缺损和不能使用的消防安全隐患。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集中整治任务分工
市房管局主要任务。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部署和协调好火灾隐患的检查督促整改,制定和下发消防安全整治的有关政策和文件并开展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各区房管局、县(市)建设局、各街(镇)物业管理站主要任务。负责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及时将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及时统计上报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实施情况。
社区居委会主要任务。负责本社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消防安全整治实施工作具体督促检查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及时上报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配合社区内公安、消防的整治工作,及时统计上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消防整治工作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