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6-201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艾办发〔2007〕4号)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6-2010年)的通知》(粤府办〔2006〕88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制定了《深圳市贯彻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6-2010年)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八日
深圳市贯彻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
(2006-2010年)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广东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0-2010年)》和《深圳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由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艾滋病在我市流行传播的各种危险因素依然存在,有些因素在一段时间内还难以消除,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艾滋病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已经凸现出来。为巩固我市艾滋病防治成果,进一步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印发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6-2010年)的通知》(粤府办〔2006〕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坚决遏制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确保我市艾滋病疫情继续维持低流行态势,将我市户籍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800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