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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应急预案编制的工作总结和制定的应急预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含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局应急办。

  附件:1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略)
     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参考格式)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参考格式)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
  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门的组成和职责
  2.2 日常管理部门的职责

3 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3.2 预警
  3.3 报告

4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4.1 应急反应原则
  4.2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反应及措施(先分级,然后写各部门措施)
  4.3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

5 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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