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7〕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郑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和《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郑发〔2007〕16号)精神,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体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示范化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实现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2008年初步建立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力争在2010年以前,全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流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市人口计生部门与县(市)、区签订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目标责任书,与其他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对县(市)、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目标责任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做好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