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联合审批的业务和形式
(一)网上联合审批的业务。
1.各类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
2.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及注册登记。
3.其他相关业务。
(二)网上联合审批的形式。
1.企业注册登记网上联合审批,是一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为源头,以“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中心”为依托,以前置审批部门为网络成员,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照与前置审批部门同步发证为一体的新的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方式。
2.企业注册登记网上联合审批统一在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中心审批平台上进行,网络成员包括:市工商局、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烟草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局、盐业局、旅游局、民政局、广电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邮政局、质量监督局、林业局、农业局、安全监管局、体育局、教育局等。
3.凡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其登记内容涉及到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含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均纳入联合审批网络。
三、企业注册登记网上联合审批工作程序
企业注册登记网上联合审批的工作程序是: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一)工商受理、抄告相关。
在郑州市投资办事大厅(设置在市工商局)设立企业注册登记联合审批窗口,凡涉及企业注册登记的项目均在此窗口办理业务。
对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企业设立、变更,先在联合审批窗口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即办件)。
联合审批窗口在核准完企业名称后,给企业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在其上注明“请到××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联合审批窗口在给企业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同时,按照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前置审批事项,将核准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填写《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申报抄告单》当日抄告相关审批部门。
企业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和咨询前置审批手续。
(二)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1.审批部门应在收到《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申报抄告单》后即与企业联系,确定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应在受理之日反馈联合审批窗口告知已受理,并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发放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批准文件,同时将审批结果抄告联合审批窗口。
2.需报省级及省级以上部门审批的,有关部门要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同时将上报情况通过郑州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抄告郑州市网上监督中心。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审批后,有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发放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批准文件,同时将审批结果抄告联合审批窗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联合审批窗口抄告的前置审批部门网上审批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