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书店、影院、剧场、歌舞厅、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根据市民夜间消费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的需要。积极开展夜间广场文化系列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广场设施,规范广场演出配置,开展市民喜闻乐见的夜间文化演出、民族风情表演、城市节日庆典演出、节日狂欢活动等,以夜间文化联动夜间经济。
(五)开展夜间旅游,活跃旅游市场
倡导“商旅结合、文旅结合、服务游客”理念,借助全市夜景照明工程,整合社会资源,以夜景观光为主,大力开展夜间旅游活动。对有条件的旅游景点实行夜间开放。组织旅行社开设夜间旅游项目和夜景观光线路,向广大游客和市民展现“夜郑州”美景。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建立方便的交通网络。一是延长市区公交车辆运营时间,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和密度,为市民和外来人口夜间出行消费提供方便。二是加强夜间消费相对集中路段的交通疏导,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通行安全,方便顾客进出。三是规划建设停车场,解决夜间消费相对集中区域停车泊位紧张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市各大新闻媒体要围绕夜间消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推介特色街区和特色企业,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增强参与意识,营造夜间消费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大力开展夜间促销活动。倡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购物、餐饮、文化、休闲娱乐等夜间酬宾促销活动,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增强市区夜生活的吸引力,活跃消费气氛,引导居民逐步形成夜间消费习惯。涉及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等从事商业经营的,应依法办理占道许可手续。
(四)实施区域亮化美化。各有关单位将夜间消费集中区域亮化纳入全市亮化工程一并组织实施,鼓励、支持各商家规范增设亮化设施和设置霓虹灯广告。
(五)加强安全防范和规范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夜间治安防范工作,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工商、市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夜间经济的规范管理工作;为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六)建立奖惩机制。年终,市政府将对有关部门、市内各区和有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此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组织领导
促进夜间消费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夜间消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内各区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任成员的夜间消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夜间消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