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2007〕87号)
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07〕3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做好我市的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卫生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9月3日为我局受理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单位申报材料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亦不得补充。受理地点为:罗湖区贝丽南路龙丽园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各区卫生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具体时间由各区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程序
各区、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程序准备、整理和上报材料。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实出具意见,对不符合的材料一律不予上报。对出现把关不严,不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追究个人和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年的申报表格可按省卫生厅文件指引到相关网站下载。
三、科研项目阶段性进展鉴定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