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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07〕1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苏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我市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依法推进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营造民族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健全版权保护体制和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市软件版权保护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行业协会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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