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市政府完成省定目标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郑政文〔200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努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省定目标的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通报表彰:
一、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登封市、中牟县,二七区、中原区、金水区、惠济区,市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商务局、劳动保障局、监察局、统计局为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二、管城回族区、上街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建委、农业局、教育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局、民政局、信访局、法制局、环保局、综治办、农开办为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