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两免一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好事办好。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要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两免一补”办公室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随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咨询和反映的有关问题。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两免一补”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管理。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及时转拨上级补助资金,确保“两免一补”资金及时足额筹措、拨付到位。要及时结算免费教科书资金和预拨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并监督学校使用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防止截留挪用。
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制定“两免一补”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确定资助对象;组织免费发放教科书、免收学杂费和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严禁截留挪用;落实严禁对学生预收教科书费、杂费和对受助学生再收费;建立健全“两免一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确保“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实施。对资金管理不到位和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群众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1.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坚持“三个必须”,即政策宣传必须广泛深入,做到家喻户晓;评审小组必须建立健全,做到组成人员齐全、评审民主公正;资助名单必须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民小组同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组织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处理到位。达到“一个确保”,即确保把“两免一补”工作办成“阳光工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到学生。
2.加强“两免一补”政策宣传和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编发信息简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上下信息畅通,推动整体工作平稳进展;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省财政厅、教育厅、审计厅要派出督导组明查暗访,督查各地政策落实情况。省内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的宣传报道,推动“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进行。“两免一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在宣传报道过程中凡涉及到政策性问题和各地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各新闻媒体要与各级“两免一补”办公室及时沟通,共同促进我省“两免一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