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和“实现稳定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和“实现稳定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劳社〔2007〕34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逐步消除零就业家庭”要求落到实处,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城镇范围内组织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和稳定就业行动。现将“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和“实现稳定就业行动计划”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两项行动计划
  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其作为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落实责任。把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二、精心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要按照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和实现稳定就业行动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零就业家庭和下岗失业人员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出台具体帮扶政策,明确扶持对象范围,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要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多方位提供针对性强、实效好的就业服务,确保援助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两项活动涉及的人员和资金进行测算,主动协调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再就业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资金,确保两项行动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和省里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以及两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及时报道两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要重点宣传,不断扩大两项行动的影响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零就业家庭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问题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市要抽调专门力量,组成督导组,对开展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地于2007年7月31日前上报具体活动方案。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