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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防台防汛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防台防汛工作的通知
(厦建工〔2006〕113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台风季节,台风、暴雨极易引发各类事故和其它地质灾害。为做好预防建设工程因台风、强降雨而引起的汛灾和坍塌等事故,现将做好防台防汛的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台防汛工作要思想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到位、方案到位、指挥到位、物资到位、队伍到位。在防台防汛期间,单位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坚守岗位,坐阵指挥,加强值班管理;
  二、立即开展防台防汛工作检查,早部署、早准备,确实落实防台防汛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在台风来临之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加强对高陡边坡、挡土墙、深基坑、脚手架、塔吊、工地围墙、工人宿舍等的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四、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及厦门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密切注视台风动态。根据台风发展动态,提前做好预案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使防台防汛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确保通讯联络的畅通,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电话、手机等必须保证畅通,确保防台防汛信息传递顺畅快捷。车辆交通工具、抢险救灾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其它抢险救灾物资准备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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