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2007年9月4日 苏农机管〔2007〕21号)
各市农机局: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苏安办电〔2007〕10号),就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深化安全整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自今年5月份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有少数单位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要深刻认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农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面掌握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状况,认真组织排查治理隐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并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速超载及变型拖拉机安全的整治力度,把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
二、深化专项整治,推进隐患治理
各地要开展好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把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与秋忙农机安全检查相结合、与“平安农机”创建相结合、与“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相结合、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相结合。
一是全面规范变拖牌证管理行为。严格执行省农机局、省安监局联合颁发的《江苏省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整治登记工作规定》,申报登记的机主所有人必须是农民,纳入管理的变型拖拉机有关技术参数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必须坚持转入登记或注册登记的规定程序,严禁出现新的异地上牌。
二是加大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要针对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扎实地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对已经排查出来的农机事故隐患要进行认真疏理,分析隐患存在的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一加以整改。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动态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上道路拖拉机的查处力度。按照严格培训、严格考试、严格教育的“三严格”要求,引导广大机手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规、主动参与“平安农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