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厦建房〔2006〕172号)
各有关单位:
国庆节和中秋佳节将至,现就节假日期间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遇到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十.一”黄金周期间为盗窃抢劫案件的多发期,各单位应加强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各设施设备,尤其是电梯、消控和监控设备的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各主要出入口的岗位值班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巡逻值班制度。
三、各单位应做好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火、防台、防涝等工作。节前各物业管理企业应重点检查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对本辖区内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处理。